關鍵詞 |
復合氨基酸工廠電話,河南復合氨基酸,復合氨基酸 |
面向地區(qū) |
全國 |
型號 |
25kg |
保質期 |
24 |
有效物質含量 |
99 |
用法用量:
添加量根據食品種類、配方和生產工藝確定,通常為食品總重量的 0.1%-1.0%。
示例:在方便面中添加0.5%的復合氨基酸粉,可提升面條的彈性和口感。
分子式:無統(tǒng)一分子式(由多種氨基酸分子構成,常見成分如 L - 谷氨酸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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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、L - 賴氨酸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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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、L - 纈氨酸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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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等,各成分分子式不同,整體無固定單一分子式,產品通常會標注主要氨基酸成分及含量)。
性狀:根據形態(tài)不同,可分為液體狀與粉末狀(此前 “復合氨基酸粉” 為粉末狀的細分形態(tài))。液體狀復合氨基酸通常為淡黃色至棕黃色透明或微渾濁液體,具有輕微特征性氣味(如蛋白水解物的微弱酸味);粉末狀則為淡黃色至棕黃色粉末,無臭或微有氣味,味微苦。無固定熔點,液體狀產品沸點隨濃度變化,粉末狀加熱至 180℃以上逐漸碳化分解。溶解性方面,液體狀可直接與水混溶,粉末狀易溶于水,25℃時水中溶解度通常為 50-150g/L,難溶于乙醇,不溶于乙醚、氯仿等有機溶劑。常溫常壓下性質穩(wěn)定,液體狀需密封避光儲存,粉末狀在干燥環(huán)境中可長期存放,遇高溫、高濕易吸潮結塊,遇強酸堿會發(fā)生氨基酸降解,具體特性因原料來源、氨基酸組成及純度差異略有波動。
許可項目:食品銷售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)一般項目:生物化工產品技術研發(fā);生物質能技術服務;技術服務、技術開發(fā)、技術咨詢、技術交流、技術轉讓、技術推廣;食品添加劑銷售;飼料原料銷售;肥料銷售;化肥銷售;化工產品銷售(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);化學產品銷售(不含危險化學品);生物基材料銷售;食品互聯(lián)網銷售(僅銷售預包裝食品);日用化學產品銷售;貨物進出口;技術進出口;食品銷售(僅銷售預包裝食品)(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,憑營業(yè)執(zhí)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)